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

我被強暴了 驚世T恤

「我被強暴了」,穿著印製這般字樣的T恤,在紐約街頭醒目走著,很自然地激發出討論話題,這究竟是性受害者的吶喊,還是標新立異的流行?包甘娜(Jennifer Baumgardner)為這款T恤設計人,現年37歲,為當代第三波女性主義運動家,寫過多本關於女性主義的書籍,致力於推動兩性革命和性別政治。
3年前沸騰一時的「我墮胎了」T恤,亦是出自包甘娜之手,她熟練運用宣傳手法,拋出敏感的女性議題。
T恤在四月下旬問世,現在「紅字」網站(Scarleteen.com)售賣,售價不便宜,一件25美元,熱心買家還主動捐錢,支助女性主義運動。
對於這樣醒目字樣的訴求,人們反應兩極化。不少紐約客直言:「怵目驚心」、「驚世駭俗」;但支持女性運動者說:「總得當頭棒喝,喚醒大家正確看待強暴受害者。」
持異見的人士認為,用意雖佳,但僅適合在群眾運動集會時穿,包甘娜卻將這T恤推動為平常穿著,等於將「被強暴」標為流行文化,強暴受害者成為社會偶像,似乎過於唐突。
包甘娜不理會各方批評,仍強力在「紅字」網站促銷T恤。網站取名「紅字」,寓意明顯,係引用霍桑的同名小說。霍桑的《紅字》係敘述清教徒時期,一名已婚婦女和年輕牧師發生不倫戀,在姦情遭揭發後,婦女被審判終身在胸前佩戴紅色A字母,象徵「通姦」(adultery)。
即使在現代社會,無形的紅字仍然枷鎖著人心,不論男女老少,一旦遭到強暴侵害,勇敢站出來肯控訴強暴犯行的人,外界將她們簡化為受害者,從此「被強暴」的印記永遠刻在她們身上,旁人僅記得她們曾經受害,而忽略淡化了這些人的本質。
包甘娜說:「對性受害者來說,強暴經歷不應抹滅,但這只是人生的一部分。」社會的簡化將受害者標籤化,無異是對受害者的漠視,不尊重她們人生的完整性。
包甘娜自己從未有被強暴的經驗,製作T恤是幫性受害者發言。
霍桑小說《紅字》時代的餘毒,依然殘留在當前社會。當強暴犯罪發生後,人們對受害者,仍持以清教徒的偽善觀念,告誡性受害者應沉默,以為佯裝下去,日久之後好像強暴從未發生過。在錯誤的觀念下,性受害者自覺羞辱、自卑、骯髒、難堪,這成了不可碰觸的創傷禁忌。
根據美國性侵害組織指出,每六名婦女中,就有一名曾遭到性暴力攻擊,而根據美國司法調查發現,在眾多性受害者中,高達60﹪的受害者不願報案,顯示人們仍扛負著古早的「紅字」禁忌。
包甘娜訪問了十名曾遭到強暴的女子,製作成紀錄片。
36歲的女演員克莉芙(Christen Clifford)在15歲那年,被一名20出頭的男子強暴。她說:「別人老是以異樣的眼光看我,我已經厭倦去憂慮他們的想法了;其他人也不知道如何談論強暴這件事,好像一講到強暴,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克莉芙穿著「我被強暴了」的T恤,在紐約街頭走著,人們的眼光掃過她胸前的字樣,有些詫異,也有些駭然。克莉芙說:「我也會擔心T恤會引來騷動,人們會因我和強暴有關,甚至對我產生敵意,但我覺得這麼做是值得的。」
包甘娜承認,這款T恤推出後,有些人說覺得噁心,但是支持她的人卻絡繹不絕。她表示:「不少穿著T恤的人,並沒有被強暴的經歷,我們是向人們傳遞訊息,提醒社會高比例的強暴事實。」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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