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塗鴉是藝術?罪行?

台北市議員陳孋輝要求台北市警局以重大刑案偵辦民眾住家遭塗鴉案件;一項國外最新研究也指出,塗鴉及髒亂會引發兩倍的人犯下竊盜罪。台北街頭塗鴉無所不在,是髒亂的代名詞?還是社會次文化的另類藝術?存在爭議的空間。
台北市警察局統計,這兩年接獲民眾報案住家外牆、鐵捲門、小貨車等遭塗鴉案件數達八十件,僅破案四件,過去塗鴉多半集中在西門町附近,如今順著市民大道往東移,市府剛花鉅資重新塗裝的橋下樑柱,也被塗鴉客攻陷,松山菸廠舊址圍牆外和台鐵台北機場,塗鴉客的畫作琳瑯滿目。
警方強調,塗鴉客的行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廢棄物清理法、毀損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也將兩名在學校外牆及銀行門口任意塗鴉抗議的家長及卡奴依毀損罪判處拘役。
根據荷蘭社會心理學家在科學期刊發表的研究顯示,社區附近牆壁出現塗鴉及髒亂情形,會有百分之廿五的民眾產生偷竊行為,牆壁乾淨的區域,竊盜率只有百分之十三。
提出「破窗理論」的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也曾大力推動反塗鴉措施,並立法禁止販售噴漆給青少年;英國在五年前即通過反社會行為法案,對塗鴉者採零容忍態度,上百名支持法案的國會議員更直言「塗鴉不是藝術,而是罪行。」
但推廣青少年創意塗鴉活動已五年的「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卻反駁,在日本就把塗鴉當成藝術,包括國家文化部門、民間企業及美術館,都經常舉辦塗鴉展覽及比賽,今年底在大陸也有來自上海、深圳、香港及台北等四地的塗鴉客齊聚競賽。
曾以塗鴉為主題發表研究論文的女警官楊佩燁指出,男性塗鴉是傾向獲得他人認同及名聲;女性則是傾向發洩情緒。她認為有包容力的城市,要能容納抗議,並嘗試從青少年塗鴉內容去瞭解他們的想法,而不是被簡化成「搞破壞」。
台北市政府已規畫迎風、美堤、百齡、福和、景美等河濱公園及五處市區公園牆面供民眾塗鴉,六個月後會重新塗刷;只是市府的美意,會不會讓拿著噴漆、滿街宣洩的塗鴉客,製造更多「髒亂」呢?還有待觀察。
年輕攝影家高政全以兩年半的時間,跟拍了十多位台灣塗鴉客的塗鴉行動,他以此為主題舉辦「越線」攝影個展。塗鴉創作者有三類,一是非法,堅持挑戰街頭的美式塗鴉,第二種是視塗鴉為娛樂的合法創作,第三種則是商業性的塗鴉,以此維生。
每當夜闌人靜、城市沈睡之際,是塗鴉客摩拳擦掌、準備上街的興奮時刻,高政全以長鏡頭捕捉塗鴉行動的過程,避免暴露真實身分。他們有的是獨行俠,也有一組輪流塗鴉和把風。還有塗鴉客喜歡挑戰極限,如高處噴畫,其中一張照片就是躲過監視器,從逃生梯爬上七樓建築屋頂、跨過陽台留下作品,「高處塗鴉不容易被洗掉,保留久一些,比較有成就感。」
還有人喜歡把大牆面當「大畫板」,用長柄滾輪在牆壁上刷大字,曾經挑戰連續十小時完成一件巨幅塗鴉,以「大」震撼人心。高政全跟拍的對象還有外籍人士,「台灣非法塗鴉的罰責較輕,且台灣人對外國人很友善,容易吸引國外塗鴉客來台。」部份外籍塗鴉客仍堅持傳統的塗鴉精神:「什麼都是不花一毛錢取來的」,像非法噴畫地點、免費噴漆等。
卅二歲的高政全是報社攝影記者。二○○六年,有五十多年歷史的台北戲院舊址發生大火,消防人員利用電鋸破門進入搶救,高政全在搶拍新聞畫面時,看到鐵捲門上的塗鴉作品與電鋸火花交錯,「這是我第一次強烈地感受塗鴉帶給人的視覺震撼」,「街頭藝術可能只有一天壽命,但重要的不是它永恆的外表,而是片刻的感動。」
談到塗鴉是否該被合法化的爭議,高政全坦言這是個難題,「這會失去塗鴉原本的叛逆精神,即使政府開放合法空間來管理與推動街頭藝術,塗鴉客還是會想辦法偷偷噴畫,某方面也是因為可以享受非法的快感」,不過他並不支持破壞環境的非法塗鴉,「我個人不鼓勵非法噴畫,但支持街頭藝術的創作。」他和塗鴉客發起「City Marx街頭藝術創作工作室」,希望推動塗鴉成為街頭藝術。
面對台北市政府的局部開放政策,有七年塗鴉經歷的ANO說,他們樂觀其成,但還是會繼續「非法創作」,因為這個城市需要「美容」的地方太多,不是幾面公園牆壁就能滿足塗鴉客的創作慾望。
在別人眼中是「破壞市容」,但自許是要「改造城市醜陋的角落」,是包括ANO在內的塗鴉客們創作的原動力。ANO說,他們不會隨便破壞捷運站或美術館的外牆,因為那些建築本身就很美,反倒是廢棄的廠房、陋巷死角、冷硬的堤防橋樑,這些沒有生命的空間,才是他們的最愛。
每次行動前,他先和同好在網路串連,約好目標、時間,繪好草圖再行動,一般五乘三公尺的塗鴉要花五至六小時完成,有四次畫到一半被警方逮捕的經驗,都是以罰款了事,但ANO還是堅持返回原地,將作品完成才罷手。
辛苦完成的作品遭到清洗粉刷,會不會覺得可惜?ANO說,塗鴉本來就是「消失性的藝術」,反而是行動本身才是重心所在。也曾發生過被同好「蓋圖」而大打出手的事件。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全台固定塗鴉族群不超過一百人,年齡層多集中在十七歲到廿五歲間,以高中生、大專生居多。與歐美城市相較,台灣塗鴉客算是「節制」,作品的創意及專業成熟度也較高。
卅、四十年前塗鴉在歐美興起,其背景和當時種族歧視問題嚴重有關,身為弱勢族群的黑人、拉丁美洲等族裔利用撿來的噴漆任意畫牆,以看似破壞公共景觀的挑釁行為,作為對社會不平等現象的不滿和「嗆聲」,和政治、社會批判有很密切的關聯,「非法」行為是塗鴉客與主流社會價值抗衡的手段,也型塑出塗鴉作為「行動」的激進價值,而這才是塗鴉迷人之處。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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