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歷史建物被拆 (台中)

  台中市安和路上的張慶興堂,上個月初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得知屋主將雇工拆除老房子,文化局緊急勸阻。但幾天後建物依舊被拆光。市長胡志強震怒,要求查出是誰所為,應負社會道德責任,並請文建會修法保護歷史建築。 
  三合院張慶興堂,有八十多年歷史,公廳內有完整的玻璃彩繪,內容包括花馬,人物,書法,細緻精美。文資科長侯志翔無奈表示,台中市目前有四十七處歷史建築,但文化資產保存法沒有規範和罰則,就算有人拆老房子,公權力也無法可管。由於張慶興堂位在整體開發第一單元自辦重劃範圍,明年底將開發完成,成為歷史最短的歷史建築,張家後代反應不一。有人對祖產被拆除忿忿不平。也有子孫覺得順勢開發才是繁榮後代。
  聽說他有意拆除,局長立即率同科長勸說,他也答應,不料半夜又有工人去拆。文化局調查後表示,歷史建物在文資保護法沒有適當規範和罰則,拆了也無法處理。法律有漏洞,沒有規範,對古蹟有,對歷史建物沒有規範。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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