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 星期六

侵權太囂張 朱德庸告贏中國

  台灣漫畫家朱德庸去年狀告北京電視台與上海唯眾等傳播公司製播的「上班這點事」節目侵權,要求賠償人民幣五十萬元(約新台幣二百廿九萬元),北京法院昨宣判,朱德庸獲賠人民幣五萬多元(約新台幣二十二萬九千元)。
  在中國杭州擔任國際動漫節總評審的朱德庸指出,判賠金額並非他關心的重點,「身為創作者卻無法保護創作,很悲哀,重點在於要維護創作者的著作權!」
  二十多年前以「雙響炮」、「澀女郎」、「醋溜族」等漫畫走紅的朱德庸,作品也多次被改編為電視劇,還與蕭言中、蔡志忠、敖幼祥等被譽為「台灣漫畫界四大才子」。朱德庸以諷刺中又帶有輕鬆色彩的四格漫畫著稱,題材從生活故事、社會現象、男女關係、家庭親子等都有。
  現年五十歲的朱德庸遇過的侵權狀況不勝枚舉,他的作品常被印在隨身包等商品上,廣告和電視節目等也常直接挪用作品中的文句或創意點子;馬來西亞的盜版就不下五十多種,盜版商人因此開名車、住豪宅,他去作客才知自己受害;亦有台商在中國被告後,卻透過台灣聯絡窗口與他聯繫,威脅利誘,希望撤回提告。此次引發侵權爭議的則是二○○五年出版的「關於上班這件事」,作品深刻又幽默地描繪上班族的職場現象,還獲得金鼎獎最佳漫畫獎。
  朱德庸的中國總代理「北京點形」總經理趙從旻表示,他們去年發現北京電視台等媒體播映的「上班這點事」不但節目名稱與書名相當類似,就連宣傳都頻繁使用「關於上班這件事」中的代表性文案:「你可以不上學,你可以不上網,你可以不上當;你就是不能不上班。」認定節目製作公司與播映媒體侵權,因此狀告上海唯眾影視傳播、上海第一財經傳媒、北京電視台與上海東方寬頻傳播等傳播公司,要求公開在頻道上道歉並賠償。
  據中國媒體報導,北京海澱法院宣判,涉嫌侵權的唯眾與第一財經需賠償朱德庸人民幣五萬多元。但對於北京電視台等播映媒體之訴,則遭法院駁回。
  趙從旻表示,尚未收到一審正式判決書,後續動作還要再考量,但她強調:「目前雖只是一審判決,侵權行為已確定成立,法院選在世界圖書與版權日宣判,也有特別意義。」朱德庸也說:「獲賠多少錢不是重點,我只希望透過此事,讓大家知道著作權的重要性。」
  朱德庸指出,他的作品在中國已累積超過一千萬本銷量、台灣銷量早已逾百萬本,盜版版圖卻可能超過兩倍,甚至在中國舉行簽書會時,也曾遇到讀者拿盜版書要找他簽名。他無奈地說:「不管中國或台灣,都應該要更保護創作者的原創性,讓創作者能獲得應得的回收,繼續努力。」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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