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針孔抓姦 證據非法判敗訴

  趙姓男老師與女護士結婚不到一年,老婆就愛上未婚醫師,趙某僱用徵信社非法侵入醫師租屋處裝針孔攝影機,錄到同床畫面,再會同警方抓姦成功,如此非法取得證據,未獲台南地院採信、改判無罪。徵信社兩名員工,還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原本認定錄影畫面具證據力,依妨害家庭罪判李女四月徒刑;李女提出上訴,第二審合議庭認為,兩人婚姻已處破裂邊緣,加上妨害家庭罪是一年以下徒刑輕罪,卻非法侵入民宅錄影,徵信社邱某、曾某已被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訴,法官遂將證據排除,在無法證明被告與人通姦下,改判被告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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