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2011環境前瞻

  2010年中科三期遭判環評無效定讞,行政院卻主張「停工不停產」,不僅名列2010十大環境新聞與十大人權新聞,更凸顯當環評制度不再受到民眾信賴,司法真的能重伸正義嗎?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新頭殼合作「2011年環境前瞻」特別節目。
  過去發生許多環境訴訟案件,造成環評與司法體系衝突頻繁,張宏林表示,這顯示台灣環保團體的運作與素質有所進步。台灣環團與民眾已懂得運用司法程序,採取正當途徑追求社會公義。詹順貴表示,許多案件都經多年爭議,正好在2010年開花結果。如今環評機構並未遵守自己所定下的規矩,表示政府官員並未認清事實。環評程序仍然是經不起考驗,如同政府未遵照標準程序。
  潘漢聲舉例說明,台東美麗灣度假村環評遭判無效案,便是地方政府幫助廠商規避責任的案例。究竟是政治操弄,還是司法疏漏?問題並非出在司法,而是執行,顯示行政單位不公正。環評法宗旨本在減低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的衝擊,作為源頭管制的依據。如今非但行政部門不守法,甚至更有人想直接修改環評法,使法律扭曲。
  詹順貴表示,廠商提交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一般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顧問公司為符合業主利益,內容往往隱惡揚善,甚至偽造。「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案件,即因環評書中偽造民意調查的手法過於粗糙,而在通過後曝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停止執行後,政府卻將廠商的營運、裝機行為與中科管理局的開發行為做切割。當判決確立,只有遵守,然而政府卻做不良示範,不遵循司法判決。潘翰聲亦表示,政府與財團間互動過於密切,政府把廠商利益當做公眾利益,過度干預司法,受害的仍是人民。司法在三權分立概念下原本就是用來制衡行政權過度專擅。目前眾多環評遭司法判決的案例,已形成對環評的固定看法,人民還是會勇於把爭議帶入法院。
  農委會啟動農村再生計畫,民間團體批評,很多農村的水圳水泥化太嚴重,造成生態消失,而工程還在進行,連被指定為歷史聚落的屏東萬巒五溝水也不能倖免於難,屏東農田水利會則表示,預計要做的擋土牆,並不會破壞水圳底部生態,而且由於地主反對,工程已暫緩。
  屏東萬巒五溝村,由於保留傳統歷史建築,2008年被指定為全國第一處歷史聚落。綠黨召集人潘翰聲:「水圳水泥化之後,水圳就死掉了,水圳死掉了,整個永續農村的永續農業就完全崩解。」
  屏東水利會表示,凡那比風災造成水圳損壞,也與居民達成共識,以水泥工法做擋土牆,防止田邊因汛期大水沖刷流失,並非環團指稱的U型溝,沒有破壞水圳底部的生態環境。
  屏東水利會萬巒站長鍾尚文:「主要兩邊擋土牆做好,底下沒有做底部,沒有做底部生態依然保留,因為經過4個地主,已經不同意,我們的工程也暫緩沒有做。」
  環保團體批評,全台水圳總長7萬公里,超過一半已經水泥化,嚴重破壞生態,農委會水利處則表示,若採用生態工法,在輸送1公里後,將有一半的水滲入地下,下游的農民可能無水可用,為了維持灌溉用水的穩定,才會採用水泥工法。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張敬昌:「你又要足量的,供應給農民生產的話,那如果說全部採用自然工法,這個在水資源的供給方面,可能還要增加非常多,所以這個其實,是有一些實質上的困難。」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水泥化不是說一定需要,他只是最低工程,施工方便,讓輸水的效率能夠提高。」
  台灣地形高低落差大,不容易留住水資源,農委會說,水泥工法不是最好的方式,卻可以有效保留水源,而以排水功能為主的水圳,則適合使用生態工法,兩者應該相互應用、因地制宜。

(環境資訊中心.客家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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